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8年3月12日在台州市椒江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院长 缪信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07年,我院在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共审结各类诉讼案件4578件,审结率为92.92%,诉讼标的额3.3亿元;执结各类执行案件2110件,执结率为89.71%,执结标的额3460.41万元。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强化审判职能
始终把保障科学发展、维护和谐稳定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配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加强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工作,审判职能进一步强化。
宽严相济惩治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坚持“宽严相济、不枉不纵”的刑事政策,依法快、准、狠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787件1297人,同比分别上升19.42%和18.45%。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抢劫、盗窃、寻衅滋事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型和暴力性犯罪。共判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50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60人。对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被告人金崇刚等22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一案的判决,社会反响较好。依法惩处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26件72人。在审理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注重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调解率为76.53%。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强化判后跟踪回访、帮教等审判延伸工作,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重新回归社会。
调判结合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继续强化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的职能作用,全力化解民事纠纷,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981件。牢固树立民事无小事观念,认真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财产权属纠纷、劳动争议等传统民事案件,最大限度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妥善审理涉农纠纷案件,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时审理金融、房地产、企业改制、公司诉讼以及买卖、租赁等各类合同纠纷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和促进经济有序发展。对群体性纠纷和矛盾易激化案件,坚持从大局出发,精心组织审理,耐心说服疏导,争取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进一步贯彻落实“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事司法原则,积极探索覆盖诉讼全过程的调解工作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推动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审结的民事案件中,调解撤诉率达到60.86%。同时,积极做好判后履行工作,审结的民事案件中,当事人自动履行率为18.58%。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原则,依法受理行政案件,慎重审判,注重协调,促进官民和谐。共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40件。其中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7件,占17.5%;原告申请撤诉的5件,其中经协调达成和解后撤诉的3件,占7.5%。加大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审查力度,共审查行政非诉申请执行案件720件。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实施,行政审判的外部环境进一步优化。健全行政争议协调、和解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协调的方法,解决行政相对人的实际困难,努力实现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
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并就审判中暴露出来的有关部门、单位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发出司法建议15条。
二、关注民生,践行承诺,不断促进司法公信
坚持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方针为指导,将省高院提出的“三项承诺”要求贯穿审判执行工作始终,落实“三项承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规范为民服务机制,做到有诉必理,努力让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全面加强立案接待大厅规范化建设,建立导诉制度,落实便民措施,提高服务质量,立案接待大厅被命名为省级“文明窗口”。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切实降低老百姓打官司的成本,共缓、减、免收诉讼费23.66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98万元。开通“残疾人维权绿色通道”。椒北法庭继续推行自行立案,切实方便法庭辖区群众诉讼。探索建立处理涉诉信访长效机制,全面开展涉诉上访积案集中排查调处化解活动,实行重大案件包案协调责任制度。共接待群众来访77人次,处理群众来信35件次,其中院长接待日接访38人次。
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实现公正高效,努力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按照省高院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工作要求,重点规范程序运行,对立案、庭审、执行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管,切实防止权力滥用,促进行为规范。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增强裁判文书说理,实行判后答疑释理,规范民事审判自由裁量权,正确适用证据规则,切实加强合议庭工作,最大限度做到“同案同判”。继续完善案件质量评查、督查机制,严格落实差错案责任追究;推行院庭长办案、庭审观摩、邀请旁听庭审等制度,强化案件监督管理职责;认真实施《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引导、使用和管理,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050件1663人次。全面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推广简易案件速裁机制,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民事案件达72.46%。同时,规范案卷移送、鉴定评估等非审限用时,严格审限延长审批手续,杜绝隐性超期现象。随着各项措施的不断落实,有理有据打得赢官司的胜诉机制进一步完善,办案质量有了新提高。2007年,刑事、民事案件上诉率分别为4.32%、5.54%,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5.65%,经二审发回重审或改判案件仅占办结案件数的0.39%。
健全执行工作机制,力克执行难题,努力让胜诉的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继续认真贯彻区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以争创“破解执行难优秀法院”活动为契机,从内、外两方面着手,努力破解“执行难”。在法院内部,不断完善执行工作良性循环长效管理机制,着力防止执行不力不公现象。全面实施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严格实行执行实施权与审查权分离,继续落实执行公开和听证制度,规范财产评估、拍卖的委托程序,加强执行监督管理;不断拓展执行手段和方法,充分运用执行网、电视台、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同时采取申报财产、查封扣划、依法搜查等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注重审执兼顾,在立案、审判环节依法做好财产保全等工作,为生效裁判的顺利执结打好基础。坚持经常性执行与集中执行、专项执行等相结合,在为期三个月的夏季集中执行活动中,共执结各类案件1006件,执行到位金额1505.43万元。加强对中止、程序性终结等案件的恢复执行工作,共恢复执结案件410件。在法院外部,积极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努力创造良好的执行环境。建立健全执行威慑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工商、房地产、国土资源、建设、金融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组织纪律等手段,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协助执行工作继续纳入建设“平安椒江”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并建立了执行联络员制度,努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局面。
三、以人为本,狠抓队伍,着力提升司法能力
坚持不懈把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创新措施,狠抓落实,大力加强队伍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廉政建设和形象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紧密联系法院实际,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作风建设年”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为民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按照区委安排,认真开展“三个走进、三个破解”活动和实施结对解困“三覆盖”工程。党的十七大召开后,全院上下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通过专题报告、支部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在全院范围内掀起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热潮。全年共有16个集体和33人次受各级表彰,我院被评为台州市政法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暨“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大讨论活动先进单位,并分别被市中院、区委评为全市法院和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椒北法庭被授予“省级模范五好法庭”并记集体二等功。
强化业务素质建设。针对法院工作专业性强的特点,积极探索相关举措,努力建设一支与业务特点相适应的职业化法官队伍。积极构建平台,通过疑难案件研讨、业务讲座、审判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努力提高法官业务水平和办案技能。去年在院内开展了为期三天的《物权法》培训。安排法官79人次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培训,52名法官参加全国法院的统一考试,及格率达到100%。
推进队伍廉政建设。积极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六上”(上网、上机、上墙、上桌、上课、上报)为基本抓手,大力推进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坚持“廉政教育日”制度,借助电化教育、专家报告、廉政体会文章撰写等载体,广泛开展读书思廉活动,两篇廉政调研文章在省、市法院纪检监察系统调研活动中分别同时获奖。组织部分干警及其家属参观法院警示教育基地,提醒干警筑牢廉政防线。对干警出省、市办案试行廉洁情况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说情报告、内部巡查、干警廉政述评、廉政档案和干警家属廉政监督等制度,同时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特邀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对干警廉政情况的监督。去年继续保持了队伍“零违纪”。
四、固本强基,优化环境,夯实法院工作基础
以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为契机,切实加强基础建设。在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下,本院审判综合大楼建设工程已成功奠基。充分发挥局域网的作用,努力提高法院工作的科技含量,办公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继续加强司法警察、后勤保障和司法行政管理等工作,规范车辆、驾驶员管理,办案、办公和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椒北法庭成功争创“省级模范五好法庭”,人民法庭建设进一步推进。
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改进自身工作
牢固树立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落实人大决议和决定,切实改进各方面的工作。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法院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的审判执行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和联络,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邀请视察工作和旁听庭审等方式,虚心听取意见,努力改进工作。先后邀请了100多名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12次,去年8月省、市、区部分人大代表还视察了我院落实“三项承诺”等工作,有效增进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了解。
各位代表,区法院工作能够取得一定的成绩,这是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是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法院,向长期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院的工作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差距,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主要是:法院服务大局的司法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司法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个别法官审判理念、司法作风方面还存在不足,审判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执行难”问题还未得到根本克服。同时,随着诉讼收费制度改革,以及《物权法》和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等的实施,诉讼案件仍将持续上升,案多人少矛盾将进一步加剧;法院办案、办公经费仍显不足,物质装备落后,制约了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对此,我们将紧紧依靠区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党的十七大确立了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奋斗目标,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2008年,区法院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关注涉案民生为重点,以落实“三项承诺”为抓手,加强和改进审判执行工作,继续推进法院改革,狠抓队伍建设和基础保障,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经济强区、魅力之城与和谐家园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各项工作。按照区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在全院开展以“高举旗帜、科学发展、创业创新”为主题的党的十七大精神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努力做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促进发展,把全体干警的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履行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治责任。深刻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实质,坚决执行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更加注重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落实到法院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更加注重维护事关民生的涉案合法权益,更加注重为群众排忧解难,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全面加强审判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刑事审判要坚持宽严相济,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坚决依法严惩,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维护社会安宁;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有依法从轻情节的犯罪,予以从轻处理,减少社会对抗;严格审查立功情节,规范立功材料的移送程序,把每一个案件办成“铁案”。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民事审判要坚持调判结合,依法审理涉及民生问题的案件,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大力指导人民调解,构建纠纷分流处理机制,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行政审判要坚持监督、维护、协调有机统一,严格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注重通过协调的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增进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进一步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息诉”,注重源头治理,切实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维护重大活动特别是北京奥运会期间的社会稳定。
坚持法院改革,深化落实“三项承诺”。实践证明,“三项承诺”的提出和落实符合法院工作实际,符合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要求和期待,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坚定不移地把这项工作推向深入。围绕司法为民,充分发挥立案接待大厅功能,进一步加强立案环节的导诉和法律释明工作,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优化便民方式,切实保护诉权;认真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进一步落实诉讼费减、缓、免、停、退工作,加强与法律援助机关的沟通协调,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和法律援助体系。围绕审判公正,进一步强化制约和监督,健全审判委员会、院庭长、合议庭成员、法官之间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着力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继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重点抓好裁判文书的改革;积极应对实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的新要求,科学配置审判资源,按照省高院规定,扩大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的范围。围绕执行公正,以维护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执行异议权等为重点,加强对执行活动的监督;加大执行力度,强化立即执行、审计执行、曝光执行、强制报告财产等措施的适用,有效发挥协助执行、联动执行新机制的作用,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的实现。
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司法。从增强司法工作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入手,抓好法院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高法官职业道德素养,消除少数法官存在的特权思想,切实解决“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加大法官业务培训力度,坚持组织轮训与业余自修相结合,推进队伍业务建设,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审判经验,确保《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等新颁法律的全面、及时、准确实施。把加强队伍作风建设与落实“三项承诺”和司法规范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用制度规范行为。把队伍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标本兼治、注重预防,完善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法院惩防腐败工作体系,力争继续保持队伍“零违纪”。继续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使用和管理,增进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廉政监督员的联系,强化外部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加强基础建设,夯实法院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基础。加快建设审判综合大楼进程,努力改变我院“两庭”建设落后局面。充分发挥法院计算机局域网的功能,丰富网站内容,使局域网成为集办公、学习、教育等诸多功能为一体的有效平台。巩固省级“模范五好法庭”争创活动成果,全面提升人民法庭工作水平。把便民诉讼作为加强基础建设的着力点,大力开展巡回审判,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建立健全案件流程监管体系,扩大审判公开范围,提升法院工作的科技含量。加强司法宣传工作,大力弘扬“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主旋律,努力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各位代表,党的十七大为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在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振奋的精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把法院工作继续推向前进,为建设平安、法治、和谐椒江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