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到制定7条严格审查与认定立功的规定;从人民监督员由人大任免,到每月10日举行“检民恳谈日”活动;从全市公诉人论辩赛上取得预赛第一名、决赛第三名的成绩,到反贪局被评为全省优秀反贪局……一项项制度的确立创新到成绩的取得,是区检察院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入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努力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的结果。
依法履职 法律监督进一步加强
2007年,区检察院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促稳定、强监督、化矛盾,多方面让检察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区检察院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密切协同公安、法院等部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行为,促进“平安椒江”建设。注重对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快捕快诉,批捕、起诉工作进一步加强。一年来,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各类刑事案件663件991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636件947人;认真开展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的专项查处工作,成功查办了椒江污水处理(一期)工程窝串案,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查处基层财务人员的犯罪行为,完善和规范基层财务工作,为国家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达人民币100余万元。该院反贪污贿赂局被评为全省优秀反贪污贿赂局。
同时,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区检察院依法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刑事审判等监督,规范立功审查与认定制度。
针对近年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出现“买功”不正当现象有反映的情况,该院专门制定了7条严格审查与认定立功的规定,进一步从程序环节规范对立功的审定,杜绝买功、虚假立功现象的出现。积极开展检察环节矛盾纠纷排查,以领导包案、交办督办、联合接访和责任倒查等形式,依法妥善处理群众信访案件101件。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每月10日“检民恳谈日”活动、全国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等,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创新机制 检察工作迈出新步伐
在强化检察机关惩治犯罪、维护稳定、保障公平正义的职能上,在深化改革、完善工作机制、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上,在夯实基础、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保障水平上,区检察院不断创新机制,推动检察工作迈出新步伐。
全面落实开展公诉案件回访制度。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犯罪案件的,通过对当事人,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走访、了解、沟通,努力把问题和矛盾消解在诉讼环节。
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抢劫、重伤害等严重刑事犯罪坚持从重从快打击,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初犯和过失犯等,慎用逮捕强制措施、慎重起诉,体现法律依法从宽的一面。一年来,共对79件136人抢劫、重伤害等暴力性案件作了从重处理;对52件106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作了从宽处理,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全市首创人民监督员由人大任免制。去年,该院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打破人民监督员由检察机关自己聘任的选任方式,探索出人民监督员由同级人大任命的新模式,这在全市尚属首家。且人民监督员大都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等,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群众性。
在创新机制、履行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同时,区检察院坚持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全面加强检察队伍思想、组织和纪律作风建设。去年,7名干警获高级检察官资格证书;在全市优秀公诉人论辩赛中,取得预赛第一决赛第三的好成绩;1篇调研文章获全市检察理论研究文章第二名和全省第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