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工作,近日,我区出台了《椒江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意见》。
《意见》具体有三大内容。一是要求全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切实提高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抓好重点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不仅是土地、规划、市容等城市管理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也是项目事业、管理、审计和改扩建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据。二是要切实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要从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管理体系入手,由各重点建设项目单位建立与项目档案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项目档案的收集归档范围应包括从项目立项、设计施工至竣工验收、投产使用等全过程形成的各种载体的全部资料。要着重抓好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从而确保工程档案的准确完整性和规范标准性。重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要明确项目档案的归属与流向。重点建设项目必须产生2套以上项目档案,在档案专项验收后必须向区综合档案馆移交1套档案原件(包括财务档案)。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监管。实行“项目档案登记制度”、“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制度”和“项目档案工作机制”三项制度。
《意见》的出台实施,使我区的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有章可循,有利于克服项目档案管理不善、档案资料严重散失等种种弊端,确保我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工程建设、生产(使用)管理、工程维护、改扩建中的作用。